工作 項目 |
組別 |
上午 7:50-8:10 |
中午 11:55-12:10 |
下午 3:55-4:10 |
大門口 |
一 |
7:50-8:10 遲到登記 |
週三中午、 放學時間出勤 |
大門口站崗: 三角錐佈置圍欄 樓梯口站崗 第一路隊秩序 |
忠孝樓 (梅花園) |
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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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三中午、 放學時間出勤 |
領取交通棍 忠孝樓穿堂站崗 活動中心旁遊戲區 第二、三路隊秩序 |
和平樓 (北側門) |
三 |
負責早上7:50 北側門關門 |
週三中午、 放學時間出勤 |
和平樓梯口 第三路隊秩序 |
65弄口 |
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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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三中午、 放學時間出勤 |
領取交通棍 65弄口站崗 |
後門 |
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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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三中午、 放學時間出勤 |
領取交通棍 後門口站崗 |
一、目 的:協助學校及導護老師維護同學上下學及在校園安全。
二、遴選年級:從五年級下學期各班推薦的人選中,經「實習」後,挑選「守時、負責認
真、言行舉止能成為同學表率」的三或四組同學,分組輪流擔任。
三、遴選方式:學務處生教組在每年六月安排實習日期,依「守時、執勤表現、行為表率」等項目考核選拔優秀的同學輪流擔任。學期中表現欠佳的同學取消或暫停其糾察隊資格,由備取的糾察隊員代替擔任。
四、執勤時間:每週一至週五上午7:50-8:10與下午4:00~4:15。(下午全校放完學收崗)
五、說明事項:
1.攜帶輕便雨衣在書包。
2.執勤完畢後,後門及北側門站崗者負責鎖門。
3.值勤時,服裝整齊、注意儀容,態度要溫婉、堅定。如因身體不適或其它不可抗拒之理由無法出勤,應主動向學務處老師報告。
4.不定期於星期五中午午休時間集合檢討執勤狀況。
5.隊服勿遺失,蓄意損毀請自行負擔補償費。
6.糾察隊不論在任何場所,可於下課時間向學務處報告違規狀況。
六、獎 勵:執勤認真負責表現優異同學,學期末選出最佳糾察隊員五名給予獎品鼓勵。
七、本要點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